2008年注会考试税法第二章增值税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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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三)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
    五、关于购置税控收款机纳税抵扣的计算(客观题)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凭购进税控机取得的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
    2、如果取得的是普通发票,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3、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4、营业税的纳税人购置税控机可以抵扣营业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税控机可以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机,要想抵扣必须要有增值税的专用发票。
     
    第六节 电力产品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及管理(客观题)
    一、电力产品的销售额
    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的, 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选择)
    二、电力产品的征税办法
    1、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具有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法计算增值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不具有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向发电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月末根据其全部的销售额和进项税额,计算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并根据发电环节和供电环节预缴税额,计算应补(退)税额,并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教材52页,跨省的发电、供电企业的纳税地点预征率,应该由省级税务机关来确定。
     
    第七节 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客观题)
    一、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混合销售行为(选择)
    1、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又涉及营业税即为混合销售行为。比如建筑业的包工包料、商业企业销售商品并负责运输。
    2、判别标准:货物和劳务收入两者密不可分的为混合销售,能分开的为兼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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