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注会考试税法第四章营业税讲义

作者: red点评此文章 关键词:


  • 一、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了解)
    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当分别核算,不分别核算的,从高征税。
    二、混合销售行为(了解)
    以劳务为主的混合销售行为交营业税;以货物为主的混合销售行为交增值税。
    三、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了解)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应分别核算,不分别核算的,从高征税。
    四、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重点掌握客观题)
    (一)建筑业务征税问题
    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计算)
    (二)邮电业务征税问题
    1、集邮商品的生产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交营业税,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交增值税。
    2、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3、电信单位自己销售电信物品(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等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三)服务业务征税问题
    1、代购代销的征税问题。(了解)
    2、其他与增值税的划分问题(教材139页)
    掌握列举的混合销售行为,哪些征营业税,哪些征增值税,按举例的掌握就可以。
    3、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包括管道煤气集资款(初装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4、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计算)
    (四)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征税问题(掌握计算题)
    1、设备生产厂家承揽设备的安装工程,将自产的设备用在工程上,提供安装劳务,如果在合同里分别注明了货物和劳务的金额,那么,货物征增值税,劳务征营业税。(计算)
    自2006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建筑防水材料的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凡符合规定的,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扣缴分包人营业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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